2026年8月
政策声明
穆鲁玛郡图书馆致力于为公众提供小众技术设备的培训与使用机会。为此,图书馆设有专门的视听工作室,配备先进设备,供社区成员在图书馆工作人员及社区合作伙伴共同组织的图书馆活动与节目中使用。图书馆提供音视频录制与制作所需的场地及设备,以此赋能创意学习,助力使用者在数字世界中脱颖而出。
政策目的
本政策旨在明确公众访问及使用视听工作室的方式与适用条件。本政策适用范围包括工作室场地、设备,以及使用工作室设备制作的内容。
本政策仅适用于视听工作室及其设备,不适用于创意学习空间及其设备。创意学习空间及其设备的使用另有专门政策予以规范。
访问与使用限制
视听工作室服务于各类使用者和学习者,无论其处于入门阶段还是熟练水平。图书馆工作人员及社区合作伙伴将为使用者提供现场指导,协助其探索并转化创意构想。该场地可满足多种用途需求,包括录音混音与母带处理、排练、视频拍摄与摄影项目,以及社区故事存档。视听工作室使用者须遵守下列规定,并遵从视听工作室用户协议、图书馆规则及任何其他图书馆政策。
视听工作室包含三个独立空间:控制室、录音室及多媒体室。视听工作室可供中小型团体使用(最多可容纳12人)。
规则与注意事项
为确保视听工作室所有使用者都能获得良好的创意体验,使用者须遵守下列规则,并做到彼此尊重、尊重工作人员,亦须尊重他人的作品与财物。未满13岁的参与者须由一名负责照看的成年人陪同,且该成年人须先签署用户协议,而后未满13岁的参与者方可使用相关服务。
- 指定图书馆工作人员或社区合作伙伴必须在场,使用者方可使用视听工作室。
- 使用者须在使用视听工作室之前填妥并签署用户协议。负责照看的成年人必须为未满13岁的使用者填妥并签署用户协议。
- 工作室内禁止饮食。
- 工作室助力使用者通过音频与视频录制等方式创作多种内容。因此,工作室使用者可能会收录到工作室其他使用者的声音和影像。签署用户协议,即表示使用者知悉,其在视听工作室使用期间可能会被他人拍摄或录音,且所录制内容可能由其他使用者发布或分享至图书馆之外。
- 视听工作室总容纳人数上限为12人,各房间具体容纳人数上限如下:控制室最多容纳8人,录音室最多容纳10人,多媒体室最多容纳8人。
- 图书馆使用者不得使用图书馆视听工作室创作下列内容:
- 违反地方、州或联邦法律规定的内容,包括:
- 违反有关获取、浏览、打印及传播淫秽或儿童色情内容之法律法规的内容;
- 意图通过书面形式威胁要对他人实施严重身体伤害,以达到骚扰、烦扰或恐吓他人之目的的材料,且根据合理预期,该材料确实会导致该人或其家人产生实际恐惧;
-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权或商标权)的内容;或
- 违反视听工作室设备软件使用条款的内容。软件相关政策请见
使用者记录隐私与保密政策中的“第三方供应商”一节。
- 违反地方、州或联邦法律规定的内容,包括:
- 图书馆有权制止违反图书馆规则的录制行为。
- 若蓄意损坏视听工作室或其设备,视听工作室使用者可能需承担相关费用或设备更换费用。
-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据图书馆规则予以警告或禁止进入图书馆管辖范围。
项目文件与存储
- 公共电脑中的数据及文件,将在每次公共使用时段结束后自动清除。
- 建议使用者自备大容量(16 GB或以上)外接存储设备,或使用云存储保存项目文件。图书馆不代为保管视听工作室使用者的外接存储设备。
版权
使用者不得创作侵犯版权法或他人知识产权的作品。使用者有责任自行获取使用和传播他人知识产权保护内容(未进入公有领域)的相关许可,并在适用情况下支付版权授权费用。图书馆对使用者利用视听工作室设备侵犯版权法的行为概不负责。
图书馆工作人员可提供关于如何检索免版税内容及知识共享 (Creative Commons) 授权内容的信息(创作者可免费使用此类内容,但授权条款及署名要求因授权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内容所有权与发布
图书馆仅提供录制设备的使用权,不充当使用者创作内容的发布者。使用者利用视听工作室设备创作之内容,图书馆不享有所有权。图书馆不代使用者向美国版权局或商标局办理作品登记事宜。有意登记作品的使用者,可自行咨询美国版权局或美国专利商标局,以了解详情。例如,多人共同创作的内容,其版权可能归多位作者和权利人所有。
在视听工作室以外进行视频制作
图书馆公共区域内允许进行简短的拍摄。使用者:
- 应当遵守图书馆规则;
- 不得堵塞出入口、门口或楼梯通道;
- 不得妨碍使用者或工作人员在馆内正常通行,亦不得妨碍其取用馆内资源及材料;并且
- 应在拍摄前先征得可能入镜的图书馆工作人员或其他使用者的同意。
视听工作室空间及设备
视听工作室包含一个控制室及两个专用工作室,其一为录音室,其二为视频制作室。各房间均具备隔音功能,配有降噪板及其他声学处理装置,以阻隔声音外传。使用过程中音量可能较高;如有需要,可向工作人员索要耳塞。
设备与器材
视听工作室配备各类专业设备,可用于创作及制作各种音视频内容。可借用设备清单请参见视听工作室页面。设备须在视听工作室内使用,获核准的活动或工作坊除外,此类活动可能需要在图书馆其他区域使用设备。
工作人员或社区合作伙伴可提供视听工作室设备操作方面的协助。重型设备仅可由工作人员搬运。使用者不得擅自拔掉工作室内设备的电源插头。
使用者可自带设备和器材;活动期间,若使用者自带的设备和器材失窃或损坏,图书馆概不负责。使用者自带的设备或器材不得直接连接工作室电脑或外接设备。将提供连接外部设备所需的转接端口。